臺灣心理治療暨心理衛生聯合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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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

只有一種或多種精神分析?——談唯識學與諮商治療(十四)

唯識所探討的第七末那識(被弗洛伊德錯解而稱為潛意識的心識),不但不儲存種種業行之紀錄的種子,它本身的心行也不具有善惡性1。八識心王的每一個心識都具有其「心所法」,心理學上所說的心理現象或心理活動只是唯識所探討的心所法內涵之一部分。「心理現象、心理活動」是我們的六根與六塵接觸而生起的心識運作之後,所表現出來而可以被觀察及了知的內容。這些現象及活動包括了分辨影像、音聲乃至種種身觸等五塵,以及五塵上的法塵等性質之後,所產生之苦、樂、憂、喜、捨等的知覺及感受(五蘊之受蘊);也包括與不同的人事物接觸之後所產生的種種好或壞、美或醜等判斷以及念頭想法(五蘊之想蘊);更包括時時注意修正自己的脾氣個性、言語表達及行為造作等身口意三行,或稍有不順即起瞋大怒抑或起慢看輕他人等心行(五蘊之行蘊)。

「心理能力」則是指面對外在環境或內在心理狀態的種種刺激訊息時,能加以見聞覺知,甚至是分辨、思惟、判斷及作決定的能力(八識心王之見分功能),也包括可以起念愛好、希求接近、對所學習知識技能清楚理解、學過之後憶念記持不忘、心不散亂維持專注以及心得定見而能斷除疑難的能力,更包括可以作邏輯思考、推理運算以及創造發明的心智能力等(欲、勝解、念、定、慧等五別境心所法)。唯識經論在探討末那識的心所法時,提到第七識相應的心所法是「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2,頌文意思是說末那識相應的心理活動及心識能力計有:八種大隨煩惱心所法、五種遍行心所法、五別境中的慧心所法以及四種根本煩惱心所法(一共十八個心所)。依《大乘百法明門論》3及《八識規矩頌》4內容可知,我們的八個心識,會分別與部分或全部的五十一個心所有法相應,因此而得以表現出該種心所法的功能作用。

《大乘百法明門論》中所列舉的這五十一個心所法,雖然只是簡要的將心識作用作概略的分類說明,但其實已經極不容易釐清及勝解5。而依其作用不同又可以將五十一個心所法分成六大類:第一類為遍行心所法6,第二類為五別境心所法7,第三類為善心所法8,第四類為(根本)煩惱心所法9,第五類為(大中小三種)隨煩惱心所法10,第六類為(善惡)不定心所法11。在這裡要特別提醒讀者的是,有許多修學西方心理學的佛教徒,將唯識學定位為「佛教心理學」,並且以心理學的觀點來解讀唯識學的內涵,但這種解讀其實是錯誤的。西方心理學其實只是唯識學所探討內涵的一小部分,因為從五位百法的觀點來看心識運作現象,以及從之前所發表文章的敘說中可以瞭解,西方心理學所能觸及的,其實只是唯識所探討的六識心功能以及部分心所法等現象,連第七識末那的功能體性都觸及不到的!

也就是因於這種將唯識當做是「佛教經典內所談論的心理學(佛教心理學)」來看待的錯誤知見,才會造成某些學者,在其所著述的唯識諮商書籍中,大力闡述「遍行心所法」的意涵就是「我所接觸的、我的起心動念、我的情緒感受、我的思惟模式以及我的意志行動」等,而這一些其實都只是六識心的自性功能,與遍一切心識的「遍行心所」實在是風馬牛不相及的。由這個解說,希望提醒有心於唯識的諮商治療師,切莫輕易相信不正確的知見而小覷了真實佛法;也提醒尚未對真實佛法起希求心的諮商治療師,心識運作的道理甚深極甚深,非世間法的普通心理學或深蘊心理學所能管窺。筆者以對唯識學粗淺的瞭解所寫作的十餘篇說明心識運作概略內容的文章,其真實意涵恐怕就已經不是修學西方深蘊心理學的治療師所能具足理解,更何況是極深細且為筆者所不知的「一切種智增上慧學」之內涵呢?那就更加無法思議了!

由《大乘百法明門論》內容可以瞭解,十一個善心所法是讓人可以在世俗生活中過得心安理得,讓人沒有負面的心理、情緒負擔及壓力的心理功能。常常發揮這十一種心理功能的人,從世間法的觀點而言可以「仰不愧於天,俯不怍於人」12,而從佛道修學的觀點來說,則可以讓修學者在福德資糧的累積上迅速增長,有助於道業的成就。從現代心理學的觀點來看這十一種善心所法,會分別被歸屬於脾氣個性、人格特質或道德能力。這一些善的心所法都是與意識心相應的特質,是可以透過「熏習」的過程來改變而令其增加或減少的。

從心理諮商與治療的角度來看,一個有心理困擾的人如果真能依這十一個善心所去努力實踐的話,個人八識心田中的污垢垃圾就會越來越少。當染污的業種遇緣現行時,因為曾經長時期的熏習善法所形成的勢力,也會產生對治的作用,故而會改變原來不良的反應模式,而改以較為清淨或健康的反應,因此可以逐漸淨除染污業種的現行勢力,煩惱習氣種子的勢力便會逐漸減小,就不會常常在令人無法防備的狀況下,遇緣現行而影響個人的心理健康了。前文提過,末那識本身的心行是不與善性、惡性相應的無記性,能與這善十一心所法相應的心也是意識心,意根末那識並不與善十一心所法相應。也就是說意根末那識在日常生活當中,觸到種種境界而表現其心行時,完全不會生起絲毫想行善的念頭。因此如果一個人的決心不強,意志力不夠堅定,沒有在善心所上努力精進用心的話,就很難抵擋末那識遍執且不清淨的習慣性了!

意根末那識不與善心所相應,那是否會起惡的心行,而像精神分析師所認知的那般,表現出報復或破壞之心呢?也不會!因為意根的心行是無善也無惡的無記性,不像意識具有三性(善性、惡性及無記性),會與意根相應的心所法是四種根本煩惱與八種大隨煩惱。「根本煩惱」心所就是會造成這一世煩惱痛苦或未來世不善、惡果報的根本原因,這種心理活動的運行必然會伴隨與其相應的不良善之情緒、感受等心行出現,這一些伴隨根本煩惱出現的煩惱心行就是「隨煩惱」,也就是伴隨根本煩惱出現的煩惱。隨煩惱共有二十種,依其對人心行的影響程度大小以及對治的困難與否,又可再歸類成(八種)大隨煩惱,(二種)中隨煩惱以及(十種)小隨煩惱。

舉例來說,當「貪」這種根本煩惱心所生起的時候,可能會「嫉」妒他人擁有錢財或「忿」「恨」他人比自己更有錢財,因此而起心動念,籌謀將他人的財物侵佔成為自己所有,於是隨之而生起詐騙或偷、搶的念頭。一旦這種念頭出現並付諸於實行之後,就犯下了違反法律的惡事。而在這些事情的執行過程中,這個人可能需要厚顏無恥、「無慚」「無愧」的說謊話,讓他人相信而交付財物(如近幾年社會上常出現之各種詐騙集團或金光黨之作為);也可能要起「害」人之心去傷害人身性命以獲取財物(例如謀財害命);或者是以不實言語「誑」惑、誣陷他人,以獲取利益等(例如誣告栽贓而奪人家產)。這種種的惡事莫不是因為「貪」這一個根本煩惱心所的運作而造作,而這個例子也能讓讀者們稍稍瞭解,二十種隨煩惱心所的現行,會如何因著根本煩惱的出現而運作了。

同樣的,所貪的如果是世間名聲,或者貪圖的是男女美色、眷屬感情,也都會有同樣的狀況出現。我們所處的社會,幾乎每天都會發生形形色色的社會事件,這些新聞事件之所以會發生的原因,如果細心去追究的話,其實都可以在其背後找到隨煩惱心所運作的蹤跡;而如果再去追根究柢的話就會瞭解,種種罪惡的造作,其實都根源於這六種根本煩惱的心行。意根末那識雖然並沒有與六種根本煩惱一一相應,只與其中的我貪、我癡、我見及我慢相應,但與這四種根本煩惱所相伴隨的隨煩惱心所,卻是八個粗重的大隨煩惱,由此我們就不難想像意根末那識對一個人所能造成的困擾會有多大了!

意根末那雖然不與善惡性相應,但是因為四種根本煩惱的深重習氣使然,就會使得意根末那一現行運作,就會讓一個人習慣性地往根本煩惱及隨煩惱的心行偏斜。就如同一輛前輪定位不準確的車子,只要一發動前進,其行進路線就必然會偏斜一般。如果沒有一位好的駕駛來操控的話,這輛車一定會肇事的。末那識本身是「恆審思量、處處作主」的心,也就是說,在一個人生活的這一生中,從來沒有剎那休止的時刻,而且是時時刻刻的在影響著一個人的起心動念與身口意行的造作。因此這一個動不動就要闖禍的心識,所會帶給一個人的煩惱痛苦,也就不難想像了。在精神心理的臨床上,精神分析師都知道一個事實,要藉由精神分析來瞭解一個人的「潛意識」的內涵,甚至要改變「潛意識」的影響力,需要相當相當慢長的時間,並非一蹴可幾。心理疾患之所以難以對治,從實相的觀點而言,其實就是與這一個末那識有關,只是末那識運作的道理實在太深奧,已遠遠地超過我個人目前的理解及能力範圍了。

後記

這段時間以來所發表的十幾篇文章,從醞釀到寫作完成,中間歷經了三、四年的時間。其實,以我個人對唯識的粗淺知見,是不可能獨立完成這十幾篇文章的。要感恩許多善知識的護念及協助,否則就不會有這些文字在網路空間上出現了。寫了十幾篇,大約把唯識與現代心理學,從「理」的角度對比說明,做了簡要的介紹;然而更重要的如理修學、運用,乃至起「功德受用」的部份,卻不是我目前的能力所能涉及。雖然我能體會將唯識運用於諮商治療,以解決眾生煩惱痛苦的重要性,但是要將自己目前的粗淺理解行諸於語言文字,恐怕仍力有未逮。因此,「唯識學與諮商治療」這一專題的發表,將會暫停一段時間,利用這段期間自己再慢慢修學、整理,期待將來能有機會將後半段內容補齊,也讓讀者大眾能有因緣體會唯識所能產生的真實功德。

當然,如果有人在看過這些文章之後,心中生起對佛法的希求好樂,自然可以立即加入正法團體修學的行列,或許增上的程度會遠超過於我的。雖然專題會暫停一段時間,但我還是會繼續發表「生活隨筆」,將自己修學佛法的心得整理,與諸位分享。也利用發表隨筆的因緣,慢慢整理唯識專題後半段的內容。對於尚未有因緣接觸佛法,甚至是傾向接觸其他宗教的諮商心理師們,我只能再一次表示,修學真實佛法所能產生的功德受用,遠非大家所能想像。尤其是隨著對唯識法義的逐漸瞭解,能在心理治療專業上產生的影響,不是取得各種學經歷、參加各種工作坊或心理諮商督導所能獲得。這種功德受用真的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也只有身歷其境者可以自知自證而有所體會。

近年來的臺灣甚至是全世界許多地區,逐漸受到天候變化的影響而出現了嚴重的天災地變,每一次的災難都會出現許多心靈受創的「災民」。我個人認為,這一些創傷心靈的撫平,如果不借助宗教信仰的力量,而只是以心理學的理論與技巧來面對,是很難有真實效果的。十年前的921大地震發生時,我尚未開始修學真實佛法(但921地震卻是引發我接觸佛教的因緣),面對有生以來最大的天災,雖然自己就是從事精神心理協助的專業人員,但情緒依然翻攪了很長一段時間難以平復;十年後莫拉克颱風帶來的88水災時,我對真實佛法已有了一些粗淺的體會,此時看待生命無常與大自然變遷之間的循環變化,心境已截然不同。

兩次的大災難,同樣的一個人,但是心境以及被衝擊的程度卻是天壤之別。這種差別很難言說,但是我知道這是修學真實佛法之後,對生命實相逐漸瞭解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分分印證的結果。我可以因此而確信,如果無法讓一個人的心靈得到慰藉,如果無法讓一個人得到心靈層面上的安身立命,不管你提供給他多麼優渥的生活環境、帶給他多少的歡樂,或者讓他接受多少心理諮商與治療,他終究都還會是一個受創的災民。只可惜心理治療學界還無法充分瞭解這一點,因此雖然在國際間對靈性∕宗教與心理精神健康的相關性,已經相當重視的這個年代,在臺灣從事心理諮商治療的專業人員,仍然無法自在地將宗教與靈性整合進來,以協助苦難世間這一些心靈受創的人們。雖然心理學界在探討韌性、復原力的相關因子時,宗教∕靈性這一因素已普遍受到重視,但其所能產生的影響,終究還是如螢火之光,根本無法照亮那些沉浸於科學心理學假象的專家學者們闇昧的心靈。

說這話有些語重心長,但卻是如實語。科學家們對地球環境的變化,一直抱著悲觀的態度,這其實也是佛教經典中一再談論到的,末法時期的災難問題。這是眾生的共業,是無法避免的趨勢,但也不是完全不能加以扭轉的。只是,要扭轉眾生的共業,需要眾生多造善業及清淨業,而這一點,卻是相當的困難。因為越到末法時期,眾生越加難以信受真實佛法。之所以難以信受真實佛法,是因為真實佛法難以值遇,善知識難以值遇,對生命實相難以生起正信的緣故。我相信,宗教信仰會在未來人類的生活中佔據更重要的地位,但是,人類心靈的苦惱,卻不會因此而減少。這種說法似乎與前面所說自相矛盾,但是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未來的眾生容易信受表相佛法或外道法,而非真實佛法。而信受外道法或表相佛法,對於眾生共業的改善,其實是沒有太大幫助的。因此,要將宗教整合進來成為受創心靈的支撐力量,也必須要以真實佛法的修學,才能產生真正、究竟的功德受用;如果所借助的是其他的宗教信仰,雖然也可以產生慰藉的效果,但終究是不究竟,一段時間之後就會失去效果的。

以上這一些觀點,只是我個人的想法,而這些事情是否會成為真實,大家是可以拭目以待的。曾有廣告商提出「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的口號,獲得了不少正面的迴響,然而要將真實佛法這麼好的「東西」與好朋友分享,每個人幾乎都是避之唯恐不及。最後也期盼有因緣看到這十幾篇文章的讀者們,都能儘快加入正法修學的行列,一探生命的奧秘!

  1. 《唯識三十論頌》卷1:「次第二能變,是識名末那,依彼轉緣彼,思量為性相。四煩惱常俱,謂我癡、我見、并我慢、我愛,及餘觸等俱。有覆無記攝。」(CBETA, T31, no. 1586, p. 60, b10-14),頌文大意是說,末那識為第二能變識,第一能變是阿賴耶識,第三能變為前六識。從變生萬法的角度來看八識心王,阿賴耶識自然是最重要的一個心,因為祂不但能出生前七識,也能直接或間接出生萬法;再其次重要的則是第七識,因為諸法的運行「意為先導」的緣故(《大乘密嚴經》卷2〈4 顯示自作品〉:「眾生身中種種諸法,意為先導、意最速疾、意為殊勝。」(CBETA, T16, no. 681, p. 734, c21-22)),意根是一切法之所以能出生運行的前導(原動力),是所有心識中反應最迅速、伶俐的心,也是最關鍵、最有影響力的心。因於這個緣故才說意根在前七識中是居於主導地位的;再者「意法為緣生意識」,意識也必須要藉意根與法塵接觸後才能現行運作,因此才說意根是八個心識中第二重要的心,這一個心識的最主要作用是思量,也就是具有思慮籌量及決定的能力。末那識運作時,常會與我癡、我見、我慢、我愛這四種根本煩惱,以及伴隨四根本煩惱而出現的八種大隨煩惱相應。末那的心行運作是依於一種慣性,也就是說會依於末那被這四種根本煩惱及八種大隨煩惱熏染成為習氣的程度來表現其煩惱現行的情況,因此常常會讓一個人不知不覺的就表現出這一些染污的心行(心理活動)而導致煩惱痛苦不斷。由於末那運行的行相隱微,很難被一般人所覺察,再加上末那與四根本煩惱、八大隨煩惱相應的緣故,因此八識心田中若還有染污種子,末那便會與之相應而作出種種令人後悔的決定,這也就是一個人的煩惱永遠無法終止的根本原因啊!不但如此,這一些相應的心所法現行後,會使得末那識成為障礙、遮覆光明佛性顯發的主兇(此種現象就是論文中「有覆」一詞的意涵),除非一個人能分分伏斷這些煩惱習氣,使其不能現行,也就是將染污種子分分轉淨,只剩下無法現行的煩惱隨眠,以及善法種子、無記法種子,使得末那不再有貪等煩惱習氣相應而現行;雖然末那會給人帶來這麼多的困擾,但末那識本身在運作時卻是無善也無惡的無記性,也就是說,末那因為了別慧極劣,不會分別行善或為惡而表現出這一些煩惱心行,純粹只是依於無明煩惱習氣的慣性而運作。就好比是自然界的颱風,往往造成所經之處嚴重的災情。然而從現象上來看颱風的形成及運轉,只是因為自然界的水氣聚集及高低壓氣流變化等因素所產生的一種結果,是一種大自然的力量聚集後,形成一股勢力而運作出來的結果,颱風本身在肆虐的同時,是沒有善意或惡意可言的。
  2. 「八大遍行別境慧,貪癡我見慢相隨。此明第七識相應之心所也:大隨有八、遍行有五、別境惟慧,根本則我貪、我癡、我見、我慢,惟此十八恒得相應。」《八識規矩直解》卷1(CBETA, X55, no. 895, p. 437, c4-7 // Z 2:3, p. 308, d16-p. 309, a1 // R98, p. 616, b16-p. 617, a1)
  3. 《大乘百法明門論》共「一卷。世親造。唐‧玄奘於貞觀二十二年(648)在長安北闕弘法院譯出。又作《大乘百法明門論略錄》、《百法明門論》、《百法論》、《略陳名數論》。收在《大正藏》第三十一冊。作者世親為印度大乘佛教瑜伽系學者,著述弘富,有千部論師之稱。其所造論譯成漢文的約三十部,此《百法明門論》即其一種,被稱為瑜伽十支論之一。……關於明一切法的部分,分五大類,共有百法︰第一類心,有八法。第二類心所有,有五十一法,又分為六位︰(1)遍行有五法,(2)別境有五法,(3)善有十一法,(4)煩惱有六法,(5)隨煩惱有二十法,(6)不定有四法。第三類色,有十一法。第四類心不相應行,有二十四法。第五類無為,有六法。在說明無我方面︰初明人無我,後明法無我。本論對於一切法與無我法,都作了簡要的分析,並各舉了實例,極易了解。」(節引自《中華佛教百科全書》)
  4. 「凡四章十二頌四十八句。唐代玄奘著。概述唯識學說,著重於講說唯識學說中心之心識問題。前三頌說前五識,四至六頌說第六識,七至九頌說第七識,末三頌說第八識。無單行本,註釋本甚多,以明代普泰之八識規矩補註(二卷)、明昱之八識規矩補注正義(一卷)、智旭之八識規矩直解(一卷)、廣益之八識規矩纂釋(一卷)等較為著名。」(引自《佛光大辭典》)
  5. 事實上,心識相應的心所法豈只五十一種,彌勒菩薩在《瑜伽師地論》中就列舉了六百六十法來略論一切法的內涵,而 世親菩薩則是鑒於六百六十法對凡夫眾生而言,亦是不易修學,因此才又將六百六十法濃縮為百法,以利樂有緣眾生。《大乘百法明門論》中所舉示的五位百法內容,在當今這個年代已經普遍受到誤解,若非跟隨真悟之善知識修學,是很難一窺其堂奧的。有興趣深入瞭解者,請參閱《宗通與說通》(平實導師著,正智出版社,頁207-216)及《阿含正義—唯識學探源》(平實導師著,正智出版社)1—7輯內容。
  6.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1:「一、遍行五者,此別標,下列名:一、作意,二、觸,三、受,四、想,五、思。」(CBETA, T44, no. 1836, p. 48, a1-2)八個心識都具有遍行心所法,是心識運行及接觸、了知內外在訊息的基礎功能。「觸、作意、受、想、思」這五遍行心所法的運作極為隱微,不是一般人在日常生活中所認知的「我可以接觸、我可以起心動念、我可以有感受、我可以思考、我可以作為」這種現象,這一些只是我們能見聞覺知的六識自性對六塵的了知,是屬於較粗糙的心理活動;而遍行心所的「觸」及其他四個心所法,則不是我們一般人粗糙的意識心可以覺察,除非經由一定的修習而令意識轉為精細敏銳始能成就;這其中的內涵或相互關連的運作,也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更不用說能現量證知了。而也唯有依真善知識的教導,如實精進修學,才有機會一窺唯識之堂奧的。
  7.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1:「二、別境五者,此別標,下列名:一、欲,二、勝解,三、念,四、三麼地,五、慧。」(CBETA, T44, no. 1836, p. 48, a12-13)論文中之「三麼地」為梵文音譯,中文一般譯為「定」。「欲者,於所樂境希望為性,勤依為業。」欲心所能讓一個人對樂好的境界產生期待而想時時接觸;「勝解者,於決定境印持為性,不可引轉為業。」勝解心所是對他人所教導的知識、道理清楚明白,而且深信不疑(但所被教導的道理可能是真實而正確,也可能是偏邪而錯誤的);「念者,於曾習境,令心明記不忘為性,定依為業。」念心所可以讓人將所學過的知識、技能記住而不會遺忘,因為能明記不忘因此可以引發專注的表現;「三麼地者,此云等持,於所觀境,令心專注不散為性,智依為業。」三麼地也被稱為等持,是一種在順、違境都可以制心一處、保持專注或不動搖的能力,因為心不散亂的緣故而得以引生決斷的智慧;「言慧者,於所觀境,揀擇為性,斷疑為業。」慧心所可以讓人具有判斷、簡擇的能力而不會對所觀之境有所疑惑。意識心因為具足這五種別境心所法,因此是所有心識中,最具學習、改變及創造能力的心;末那識雖然也有別境心所法,但只具有「慧」這一別境心所法,而且末那的慧心所能力很差,只能對法塵有無大變動作揀擇。因此如果只從慧心所來比較意識與末那識所具有的能力的話,那就像天才與白癡一般,簡直是天壤之別!
  8.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1:「三、善十一者,此標章,下別列:一、信,二、精進,三、慚,四、愧,五、無貪,六、無瞋,七、無癡,八、輕安,九、不放逸,十、行捨,十一、不害。」(CBETA, T44, no. 1836, p. 48, a28-b1),此處的「信」是指對生命真實相的深信並樂樂於法界實相的功德;「精進」、「慚」、「愧」是針對善惡法的取捨及實踐而言,可以令人崇重賢善,止息惡行;「無貪」是對世間萬法的不貪著;「無瞋」是對種種不順的違逆境不生起苦惱;「無癡」是對諸法的事理清楚明白;「輕安」是修學種種方便以遠離煩惱麁重,讓身心調暢而得以承擔重任;「不放逸」是不懈怠的止惡揚善,讓「已生惡不善法當斷故,如是未生惡不善法令不生,未生善法令生,已生善法令增廣」(《雜阿含經》卷7 (CBETA, T02, no. 99, p. 46, c25-27));「行捨」是指對身口意行及對諸法所起之覺受的捨離,可以令心平等正直,讓人遠離懈怠、散漫及懊悔;「不害」則是不惱害並慈悲眾生,現代人常做的動物保護及環境保護的作為,或是雪中送炭、濟貧救困等善行,只是「不害」的一小部分內容。真實的不惱害及慈悲,要從眾生的法身慧命著眼,而不是只照顧這一世虛幻不實、生滅變異的色身。因此,護持正法並引導眾生修學正法,才是真實的不惱害及慈悲眾生的究竟意涵。這十一種善的心所法都可以讓一個人遠離惡、不善法而增長善法,並能快速的累積福德資量,對於有心修學佛法而希求明心開悟者,有很重要的影響。
  9.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1:「四、煩惱六者,此別標章,下別列名:一、貪,二、瞋,三、慢,四、無明,五、疑,六、不正見。」(CBETA, T44, no. 1836, p. 48, c27-28);《成唯識論》卷6:「煩惱心所其相云何?頌曰:『煩惱謂貪、瞋、癡、慢、疑、惡見』。論曰:『此貪等六性是根本煩惱攝故,得煩惱名。』」(CBETA, T31, no. 1585, p. 31, b15~19)「貪」心所是對種種法的貪愛,因為貪愛而導致染著於三界有,種下未來世輪迴的苦因;「瞋」心所是對種種苦惱的事物產生憎恨恚怒,會令人心不安並造作惡行;「慢」心所是高抬自己,對於真善知識無法下心求教,導致自己迷於義理而生死輪轉不得解脫;「無明」心所也稱為「癡」,是對法界實相愚昧無知,因而造作種種雜染業。因於無明又會引發伴生其他煩惱或隨煩惱,導致雜染更深重而形成惡性循環;「疑」心所是對真善知識所宣說之正確法義有所質疑而不信受,導致無法生起正確、良善的認知而招來苦惱;「不正見」心所者,即為「惡見」,也就是摭取錯誤的知見而誤解、扭曲真實義理,將自己的智慧染污,障礙正確知見的生起,也是會招來無量的煩惱痛苦。
  10.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2:「五、隨煩惱二十,此別標章,下別列名:一、忿,二、恨,三、惱,四、覆,五、誑,六、諂,七、憍,八、害,九、嫉,十、慳,十一、無慚,十二、無愧,十三、不信,十四、懈怠,十五、放逸,十六、昏沈,十七、掉舉,十八、失念,十九、不正知,二十、散亂。」(CBETA, T44, no. 1836, p. 49, a25-29)隨煩惱乃是「指隨逐六根本煩惱而起的煩惱,在大乘百法中說有二十種,這二十種煩惱,隨逐於心,隨心而起,所以又名枝末煩惱,或隨惑。它可分為三大類:一、小隨煩惱,即忿、恨、覆、惱、嫉慳、誑、諂、害、憍十種;二、中隨煩惱,即無慚及無愧二種;三、大隨煩惱,即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念、散亂、不正知等八種。」(引自《佛學常見辭彙》)隨煩惱所產生的現象,表現在一般人身上就是種種不好的個性脾氣或不道德、不精進的言行舉止;而對修學佛法的人而言,這一些隨煩惱都是日常生活中可能時時會現起的心行,會讓一個人的性障加重,障礙佛道的修學。
  11. 《大乘百法明門論解》卷2:「六、不定四者,此別標,下列名:一、睡眠,二、惡作,三、尋,四、伺。」(CBETA, T44, no. 1836, p. 50, a16-17)「睡眠」心所會令心極昧略及昏沉;「惡作」心所是對自己所作過的事情心生追悔;粗略的推求諸法名義之思惟作用,是「尋」心所法的表現,而細微的審查諸法名義之思惟作用,則是「伺」心所的功能。這四種心所法運行的結果,與善心所定為善性、煩惱心所定為惡性不同,並不一定是善或惡,端看其所運行的對象及方式而定。例如睡眠太多會懈怠成為睡眠蓋,但是適當的睡眠則可以恢復疲倦的色身,繼續作利樂眾生的事情;如果是追悔所做過的善事則會成為惡法,追悔所做過的惡事並予以改正則是有慚有愧的善法;同樣的,尋、伺的對象是善法則會令其更增長,反之則會令惡法更增長。因此這四種心所就歸屬於善惡不定的「不定心所法」。
  12. 語出《孟子.盡心上》,參見http://dict.idioms.moe.edu.tw/mandarin/fulu/dict/cyd/33/cyd3230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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