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心理治療暨心理衛生聯合會電子報


期以這份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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椅邊絮語

一位學佛人談靈性、靈療及相關現象(上)

人類的文明,在歷經了數千年的演進而來到這個科技發達的年代,似乎又回到了循環的原點。有許多人一直相信,隨著科學文明的進展,隨著對這個宇宙的更加探索,人類應該可以解開這個宇宙空間之所以形成、生命的來源以及存在意義為何的千古疑惑。然而,處在這一個年代來看這一個議題,科學似乎讓人類失望了。看似發達的科學,雖然已經可以派遣先進的飛行工具到太陽系的其他星球探險,並取得當地環境的資料訊息,但是科學卻對下述一個簡單的問題,仍然無法提出具有實證性的資料。譬如每個人都會作夢,這是數千年來,沒有人會懷疑的一件事實;然而可能很少人思惟過,人類會作夢這一個結論,其實並不是一個科學實證性的論述,而只是經驗上的共識。

到目前為止的腦神經科學研究,其實只能藉由腦波儀顯示,在睡眠當中的某一段時期,眼睛會動個不停,而在那段期間所測得的腦波圖與其他時間的睡眠腦波圖型有很大的差別。科學家認為,那一段時間應該就是人類作夢的時機,因為如果在當時將那個睡眠中的人喚醒,詢問他是否作夢以及作什麼夢時,他會告知當時確實在作夢。科學家藉由搜集這一些被實驗的人,在進入某一種睡眠型態時將其喚醒,並取得其口述資料,而認定在快速動眼期(REM期)就是人類出現夢境的時期。然而,這種實驗結論其實並不具科學上所嚴謹定義的實證性,實驗者的口述資料之實證效力,其實是比較弱的。而這樣的研究方法,其實還存在著另一個問題:如果從睡眠中被喚醒的人所口述的資料,是可以被承認具有科學實證性的話,那麼古往今來那麼多聲稱看過鬼的人,所口述與鬼魂接觸過的相關資料,也應該要以科學的實證態度來看待,而不能簡單的將其歸諸於是無稽之談,甚至是精神疾病發作的症狀。

世界上到底有沒有鬼魂?許多人或許會覺得談這個議題很無厘頭也不具任何意義。但其實這件事情與討論「靈療」、「靈性」、「生命意義」等議題,有很深切的關聯。這個年代的精神、心理專業人員已經慢慢覺察到一種趨勢,那就是專門處理人類情緒、心理疾患的助人專業,在面臨其理論架構及治療技巧之侷限,而無法完全解決人們的心理、精神困擾之後,已逐漸的引進靈性/宗教的觀念及作法,並運用於諮商會談、心理治療的工作實務中。這樣的一種趨勢,其實正好說明了一個事實,那就是依於「科學萬能、人定勝天」的唯物論觀點,所發展出來的西方心理學,已經逐漸受到挑戰,已經不能作為解決人類心理、情緒困擾的究竟依憑。再者,精神心理方面的專業人員已經逐漸體會到,「靈性」特質對人的精神、心理、情緒困擾的形成與解除,其實也具有相當關鍵的地位。2009年10 月份的《諮商與輔導》月刊的探討專題,就是「靈性與心理治療」,也可以反應出這一個趨勢在臺灣心理學界所產生的影響。

「靈性」是甚麼?「靈性」與「靈異」,「靈性」與「靈療」又有甚麼關聯?「靈性」本身其實是一個不太容易定義的名詞,因為「靈性」的概念源自於宗教,可是心理學及其他企圖與「靈性」攀親搭戚的學科,卻都又盡力的想與宗教切割,才導致對其定義的莫衷一是。2009年10 月份《諮商與輔導》月刊中,有幾位作者在其文章中也引述了不同學者對「靈性」的定義:「Witmer(1989)認為靈性(Spirituality)指的是一種對超越自我力量的信念,換句話說靈性是一種內在生命的動力、創意和價值,也是人類探索生命意義的終極問題。」「Sullivan(1993)認為靈性可以包含或者不必包含信仰上帝,是個人的經驗和關於價值感、意義感、生命力,並且是與他人或宇宙的聯結。」「Guralnik於1980年引用韋伯字典定義靈性為如同(1)靈或靈魂的(2)或是由靈而非肉體物質組成的(3)宗教性的、神聖的。

我個人比較認同韋伯字典的定義,我認為「靈性」之所以能在「身體、心理、精神、靈性」之位階中,超越心理及精神的層次,而獨立成為一種特質,必然是有其特殊性的。而之所以能具有特殊性,則是因為「靈性」特質的探討,確實必然的要涉及對生命意義的終極理解。也就是說,必須要對「新生的生命究竟從哪裡來,老死後的生命又會往哪裡去」這一個問題能有所解答,才可能去討論「靈性」的。因此,如果要從現代唯物主義科學的角度來探討靈性議題,是不可能會有具體結果的。因為現代的科學固然可以解釋生命現象的種種功能是如何的運作,但是仍然無法提出可以被多數人認同的觀點來解答生命到底是從哪裡來,更沒有能力探究人死後究竟會到哪裡去。此外,「靈性」與對上帝的信仰,確實不相干,因為「上帝」、「唯一真神」是否為生命意義的終極,在不同的宗教之間還是沒有共識。而不同的宗教教義,也都會或多或少涉及到生命的來源與歸處,甚至如佛教經典中對生命意義的探究與闡述,則更深細於其他的宗教經典。因此,就如同國外學者所說的,要探究「靈性」的確可以不必包含信仰上帝,但卻不能不涉及人類生命的根源與本體。

人類是會思考的動物,可是現今的科學仍無法提出具有說服力的觀點,來解釋人為何能有複雜的思考,更不可能理解這一個會思考的生命個體為何能展現出「靈性特質」了。「靈性」到底是什麼?又是從哪裡來?如果按西方學者所主張的,靈性可以與宗教切割、不涉及宗教的話,那麼所謂的「靈性」,其實是與道德觀、倫理觀、價值觀、審美觀以及個人追求的有意義之人生目標等是沒有兩樣的。而且,這種定義下的「靈性」還必須先經得起一個檢驗,那就是必須先請腦神經科學家們,將靈性是如何由大腦產生的機轉解釋清楚;之後還得再回答一個問題:從腦神經運作的觀點,如何區分一般日常心理運作、精神動力現象與靈性特質這三者之間的差異。

我認為「靈性」其實根源於有情眾生的生命本體,這一個生命本體是在一個人死亡、肉體腐壞之後,還能持續運作的功能體。這一個生命本體已經超越了物質、心理及精神現象,已經涉及到過去的生命與死後的生命之議題。因此如果不在宗教的範疇內探究「靈性」,其所定義出來的靈性只能是自欺欺人、言不及義的學術言說罷了。但是這個生命本體並不容易探究,有許多從事修行的人都相信生命的存在應該有一個本體,但卻又無法瞭解這一個生命本體是什麼,自然也更不可能親自證實生命本體之存在了。

在一般人或傳統信仰(例如民俗、民間宗教)的認知中,這一個能在人死亡後繼續存在的生命本體被稱之為「靈魂」,而「靈性」則是靈魂的特殊體性外顯時,所被觀察到的特質,因此依一般的認知也會被說成是「靈魂之性」。一般人的觀念認為,一個人活著的時候,「靈魂」與人的肉身及心理、精神功能同在,並隨時將「靈魂之性」藉由這個人的思想、言說及作為等種種活動顯現出來;或是從日常生活經驗中將種種情緒、感受或價值、道德觀念,融合進「靈魂之性」中,並進而紀錄與保存起來。因此一般世俗觀念中所認知的「靈性」是會消長的,端看當事人活著的時候,所接觸的訊息刺激而定。而當一個人死亡之後,「靈魂之性」就隨著「靈魂」離開那個身體,再去找一個適合的身體投胎,繼續其下一世的生命。

而包含基督教在內的一神教信仰中,則認為造物者──上帝依其形象用泥土塑造了第一個「人」,之後上帝將自己的靈分出一部分給泥人,於是泥人因為接受了上帝的靈而成為具有生命的人,也就是人類的始祖亞當。因此,依基督教的教義來說,人的「靈性」來自於上帝,原本應該是清淨無暇的,可是卻因為亞當、夏娃的無知而將這一分「靈性」染污了。亞當、夏娃違犯了上帝的戒律而被逐出伊甸園,不但讓他們的後代子孫,世世代代承受上帝所施加的詛咒,也要因為背離上帝、與上帝隔絕而承受代代相承的「原罪」之痛苦。因於這種種因素,人類源自於上帝的「靈性」,就在日常生活中因為「原罪」1與「本罪」2的緣故而不斷受到染污。所以,基督教徒就必須在每一天的時時刻刻之中,藉由種種親近承事、榮耀彰顯基督、上帝的歷程,來清淨自己受到染污的靈性與神性,以獲得究竟的救贖。

上述說法是一般人或一般傳統宗教的觀點,然而佛教的生命觀則不是如此的。依於佛教對生命實相的闡述,一般人觀念上所認知死後會去投胎的「靈魂」,其實應該說是「中陰身」。「中陰身」又稱為「中有」,就是處於這一生與下一生,「死有」與「生有」之間的生命型態,一般民俗稱其為「鬼」或「鬼魂」,其實並不正確。中陰身與鬼道眾生雖然都不是一般人的肉眼所能看到,但兩者之間還是有差異的。而人類或其他有情在一期生命結束(所謂的死亡)後,之所以會形成中陰身或者投胎成為鬼道眾生,則與其業報差別有關。一般而言,在三界六道輪迴中,往生無色界天以及地獄道的眾生,並沒有經由中陰身的過程,因此是這一世死亡之後就直接往生到無色界天或地獄中;而投胎到其他道的眾生,則都會經過「中陰」這一過程。

「中陰」是一種過渡的生命型態,其每一期的壽命只有七天,如果七天之中這一個中陰身沒有去投胎的話,就會死亡而再出生第二期的中陰身。如此生而復死、死而復生,一共有七次的生命。而民間的說法則認為「人死為鬼」,道教也認為人死後其三魂七魄就會離開身體,其中的人魂則會流落於人間。因此在人死亡後的這四十九天之內,親屬要為亡者做超度法事,以避免其靈魂遭受苦厄,而成為一般人所說的孤魂野鬼,或者是家裡祭拜的「公媽」(受供奉的祖先)3。因此,在民間的喪葬習俗中,才會有頭七到七七這一個「做七」的儀式4,目的也是希望幫助亡故者的中陰身,能夠在這期間的超度儀式中獲得利益,不要留戀在這一個人世間,及早往生到有因緣的環境去;更不要因為茫然無知,或捨不得在世的親人而逗留過久,反而讓自己的受生因緣變差而讓下一輩子遭殃了5

有許多研究佛教與道教之相關性的學者認為,佛教經典中所提到的某些現象,例如人死後七七四十九天的中陰身過渡階段,與道教的說法幾乎是一致的。之所以會如此,學者們認為是因為從印度傳來的佛教,為了要順利的進到中國社會來,因此才順應當時的民間宗教與道教的觀念作了經典內容與教義的修正,才會出現如此的相似性。但是如果比較佛教經典與道教經典的內容,比較兩者對生命真實相的探究程度,比較兩者在目前的科學證據檢驗下的正確性就可以知道,佛教經典的內容對法界實相探究的深度與廣度,是遠非道教經典所能望其項背的。因此如果要去探究抄襲的問題,我個人認為應該是道教探究到生命現象的小部分真相,所以與佛法所說可以契合,而大部分未曾究竟者則以自己的理解詮釋,故而有些觀念似與佛法一致;或者佛經翻譯借用國人容易理解的道家相近名相來表詮某部分佛法義理,所以看似佛法中摻雜了道教,實則並非佛教入境隨俗,抄襲道教教義!在這種情況之下,道教信徒對佛經中所提到的某些現象,就只能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代代相傳,就演變成現今我們所習以為常的現象,只保留了某些儀軌形式,但是對於該種儀軌背後的真實道理已經無從了知,甚至在時間流轉的過程中,其真實精神已經逐漸被扭曲、甚至被加上各個時代的傳說而任意的修改了6

由於中陰身最長有四十九天的生命,在這期間,中陰身還是有機會透過諸如託夢等方法,讓與該中陰有緣的人可以接收到其所想傳達的訊息;而同樣都是肉眼不能見的鬼道眾生,也是可以與有緣的人接觸,而接收到該鬼道眾生所想傳達的訊息。這種現象與兩者之間的因緣有關,也與中陰身或鬼道眾生與生俱有的、因業報而得的能力有關。從生命實相的觀點來看,也是由生命本體所產生的功能,只是科學界尚無法對這種現象做任何的研究,導致其真實性難以被大眾認知接受。也有許多對這種現象不瞭解的人,會輕易的將其歸諸於與思念過度或精神狀況異常等因素有關,或者將其誇大為是「天賦聖命」,但這一些說法其實也都是不如實的。

雖然中陰與鬼道眾生兩者在某些方面有相似之處,但其實兩者之間還是存在著相當多的差異:其一,中陰身只有七天的壽命,而鬼道眾生的壽命可能有數萬歲之久,在這漫長的歲月中,是要承受種種苦而不得出離的;其二,因為「中陰身」是一種過渡的生命型態,因此其心識功能運作所表現出來的能力是較差的,不像鬼道眾生是一種確定的生命型態,因此表現出來的心識功能比較強。因此往往可以看到民間的道士,他們在死亡的意外事故現場招魂時,都需要將法器搖得震天價響,或者需要不斷的揮舞招魂旗。之所以會發展出這種儀式動作,應該也是與「中陰身」的薄弱能力有關,不這麼作恐怕就無法引導該中陰回家,而容易流落街頭了。至於鬼道眾生,從古今中外種種與鬼魂遭遇的故事傳說中所記載內容來看,鬼道眾生是有能力造成人類色身承受各種的不舒服與痛苦,雖然這其中無可避免的會有誇大不實之處,但由此也可以窺見鬼道眾生所展現出來的心識功能,確實是迥異於中陰身的。更何況鬼道眾生還有因為業報所得的小五通能力,而這部分的能力,連我們人道眾生都未必具有。雖然中陰也有因業報而得的小神通,但其神通能力的主要作用,應該也只是成就中陰能去至與其有緣的父母處,等待時節因緣入胎受生,若與鬼道眾生的種種神通力相比較,當然是更有差別了。(待續)

  1. 原罪(Original Sin),或稱原罪論,是部分基督教神學家提倡的神學理論。部分基督教神學家認為,人是有原罪和罪性的,原罪的存在將人類和上帝隔絕,使人類终生受苦,不得解脱。」
  2. 本罪可用以下不同之方式描写:本罪是一精神或物性的、相反伦理判断的、个别主体的行为,它或是积极的行动,或是消极的失职。另一说法,本罪是对自然律及神律不服从的行为,此即是本罪的道德面。最深的本罪是指直接反对及得罪「最高之标准」之行为,那标准是上帝,宇宙的创造主,天主圣三,此即本罪的「神学」面。本罪从客观方面看,是错误的、不正确的行为。从主观方面来看,本罪是错误的、个别自由主体有伦理责任的行为。本罪是相反天主的自我实现的行动。在以耶稣基督为中心的看法中,本罪可以说是一个相反耶稣基督的自我实现的行为。」
  3. 「民间相传,做七习俗始于唐初,大致情节是:唐太宗李世民临终前曾嘱咐太子:死后每隔七天须由亲人为其摆一次荐宴,烧一回纸钱,前后共七次,至七七四十九天止,使其灵魂得以顺利超度。其中“五七”的置办,尤应丰盛,等等。太宗死后,太子遵旨一一照办。其后公卿百姓纷纷仿效,由此形成做七习俗。」參見: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14299970
  4. 所謂「做七」是自身亡日起,每七日為一七的葬後祭祀,也是懷念死者的儀式,臺灣習俗相信死者死後七天才知道自己已經身亡,所以亡靈死後七天會回家來探視家人,所以準備些菜碗及請道士法師念經,希望亡魂獲得超度、早日投胎。
  5. 從佛教經典《法句譬喻經》卷1〈1 無常品〉經文:「佛告大王人有四事。不可得離。何謂為四。一者在中陰中。不得不受生。二者已生不得不受老。三者已老不得不受病。四者已病不得不受死。」(CBETA, T04, no. 211, p. 577, a1-4)及《瑜伽師地論》卷1:「又此中有。若未得生緣極七日住。有得生緣即不決定。若極七日未得生緣死而復生。極七日住。如是展轉未得生緣。乃至七七日住。自此已後決得生緣。」(CBETA, T30, no. 1579, p. 282, a27-b2)可知,中陰最遲在四十九天一定會投胎受生。
  6. 例如天堂與地獄,道教信徒所認知的天堂地獄,已經摻雜了不同年代的民間傳說,而成為嚇阻百姓為惡或鼓勵人民行善的說法,已經完全脫離佛教經典中對六道輪迴闡述的真實義內容。同樣的情況應該也包括了七七四十九天的法會與三魂七魄的說法,道教所說的三魂包括了「天魂、地魂、人魂」,都是某種精神功能,有可能是根據片面的觀察或理解而自行施設名相所產生;例如道教的七魄是「喜、怒、哀、懼、愛、惡、欲」這七情,也只是佛法中人的心識功能所相應的心所法。由於道教對生命真實相的無知,才會將人的心識功能與心所法加油添醋地演變成目前的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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