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心理治療暨心理衛生聯合會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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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函

陳德良先生來函——與陳政雄先生的回覆(二)

——陳德良先生來函請見:陳德良先生來函——與陳政雄先生的回覆(一)

陳先生在來信中提到:「您的論述主要是將末那識類同於西方心理學的潛意識,將阿賴耶識類同於榮格的集體潛意識。」對於這一點,陳先生恐怕是誤會我的意思了。在我寫的文章中經常會看到將第七識、意根末那、潛意識等名詞相提並論的內容,可能因此而讓讀者們誤以為,我個人的認知上是將潛意識與末那識意根劃上等號,或者認為榮格所說的集體潛意識就是唯識所說的第八識。事實上我在文章中不止一次的表達過,西方心理學的研究成果,所探究的大多是六識心的功能差別,根本都還觸及不到意根與如來藏。之所以會如此,是因為西方心理學的發展基礎,是唯物的科學觀。雖然心理學所探討的對象是「心理」,但是科學家們卻認為,人之所以能出現這種種的心智功能(包括潛意識及集體潛意識),是因為「物質性的大腦」與「神經網絡系統」及「神經傳導物質」這三者所共同運作出來的現象,因此基本上還是在唯物論的範疇內;而唯識對生命實相的理解則是,八識心王與色身分別屬於心法與色法兩種不同的範疇,無法混為一談。再者,唯識對物質現象的出現,則認為是由如來藏出生了宇宙萬法,我們的五陰色身與前七識是由第八識所出生,而不是由色身出生了八識心王。這一點基本認知,我個人還很清楚,不至於混淆的!

弗洛伊德或榮格對潛意識、集體潛意識的認知,基本上是以西方世界自有人類文明以來,所累積的心理知識作為基礎而發展出來的。弗洛伊德本身是一個無神論者,認為宗教信仰是心理發展不成熟的人所衍生的精神官能症,並曾在其書中表示,只要心性發展得夠成熟,自然就會揚棄宗教信仰(似乎也在暗示他的否定宗教,是一種心理、人格成熟的象徵)。從他的這一些論點看來,我相信弗洛伊德即便接觸過各種宗教教義,其最後的結果也都是否定而不相信的。此外,從他在書中所描述的人生經歷來看,他應該不曾接觸過佛教的唯識學,因此其潛意識的學說,就無可避免地要完全以西方唯物觀的心理學知識及神經科學知識來發展了。在這種基礎下所發展出來的「潛意識」理論及其運作系統,是否合於生命實相,是否具有實證性,是否經得起考驗,在經過了一百多年後的今天,相信大家都可以一一去檢驗的。

榮格雖然也是依西方心理學,以及弗洛伊德所提出來的潛意識作為基礎,而提出集體潛意識的概念,但榮格在其生命的歷程中曾經接觸過一般人所謂的「佛教」,因此對於佛教經典所談論的內容稍有涉獵。只可惜榮格接觸的是西藏的喇嘛教,並非真正的佛教;對其思想影響較深的則是《中有聞教解脫》(或譯《西藏度亡經》)。在這一本書中所談論的臨命終至往生的過程,並不符合佛教經典內所敘述的實相,基本上是錯誤的;書中所談論的某些觀念也不符合實相法義,並非真實佛法。除此之外,榮格接觸更多的,則是道家煉丹的觀念及方法,因此根本也談不上對唯識學的接觸了。《中有聞教解脫》一書中所談論的臨終現象雖然不正確,但書中所提到的「存在一個輪迴主體」的觀點,應該會帶給榮格相當大的震撼及啟發。

所以,榮格所提出來「集體潛意識」,其實已經跳脫西方科學的唯物觀,而隱約的顯示必須有一個跨時間空間、非物質性的存有,才能成就其「集體潛意識」的學說。我個人相信榮格是從接觸喇嘛教以及接觸《西藏度亡經》的過程中,瞭解到佛教對生命運作的認知,知道生命會不休止的輪迴,知道有一個可以儲存累世的善惡業種、而且不會因為輪迴遭到破壞的實體存在,才能實現生命輪迴之後的種種業報。榮格雖然有因緣聽聞、瞭解到這個概念,但卻沒有因緣實證這一點,因此他也只能就文化人類學等現象上的觀察與想像來猜測這一狀況,而提出「集體潛意識」的說法了。

從西方科學的觀點來看「潛意識」及「集體潛意識」這兩種學說系統,應該都只能說是學術認知與共識,其學術價值其實比較接近哲學,因為這兩種理論觀點,到目前為止都還不具有科學實證性,但我相信心理學界對我的看法應該會難以贊同,應該仍會堅持兩者之科學性的。雖然在實務上,兩位大師所提的論述在學界內出現了許多歧異,因此而衍生出在實際應用上的種種衝突,然而在實際經驗上,確實存在著這些隱微心識運作的現象。因此即便在解釋觀點上的分歧與衝突,也無法否認現象上的真實性。可是,這種理論實務與現象經驗的落差要如何來理解呢?其實,這種落差之所以存在,就是因為不「如理作意」的結果。也就是說,是因為採用西方心理學的觀點,來理解與解釋生命運作實相所造成的結果;如果以唯識的觀點來看待,這些矛盾就根本不會存在了。因此,我才在發表的文章中表示,如果「潛意識」及「集體潛意識」這兩種學說要成為心理諮商、心理治療等世間法的真實,只有依於真實佛法的生命觀作修正,只有接受唯識經論對生命運作所闡述的義理為其依歸,才有可能實現的。

因此,不能將末那識類同於西方心理學的潛意識,也不能將阿賴耶識類同於榮格的集體潛意識(如果說成「西方心理學的潛意識類同於末那識」還勉強可以接受)。我個人的觀點及主張則是:任何相信「潛意識」及「集體潛意識」之真實性並進而想鑽研「精神分析」及「分析心理學」的心理專業人員,都應當先修學唯識學。因為只有經過唯識學的熏陶甚至是對唯識之實證,才能真正瞭解,人類的心智能力之所以能有千變萬化的展現,人類為何會有如此多的煩惱痛苦與心理疾患等現象的背後,那個隱微而又玄之又玄的心識之奧秘,也才有可能對人類的精神或心理作「分析」了。

陳德良先生在信中另外提到,「第六識決非都把種種決定都交由第七識來判別,因為第六識本身在《八識規矩規》中就被描述為「動身發語獨為最」,即第六識本身就具足審慮思、決定思、動發思三種功能。」由於陳先生信中文字簡略,對其主張並未多作說明,因此我只能依文解義來認定。依我對來信的解讀,似乎陳先生並不認同我在文章中所表達的觀點:「第六意識是了別的心,第七末那識則是處處作主決定的心。」也就是說,陳德良先生認為意識心因為具有「審慮思、決定思」,因此也有作決定的功能;而因為同時具有「動發思」,因此而得以成就第六識「動身發語獨為最」的特殊功用。

坦白說,我個人還真的是才疏學淺、孤陋寡聞,因為我無法從《八識規矩頌》中對第六識的描述「三性三量通三境,三界輪時易可知。相應心所五十一,善惡臨時別配之。性界受三恒轉易,根隨信等總相連。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發起初心歡喜地,俱生猶自現纏眠。遠行地後純無漏,觀察圓明照大千。」之頌文中,看出如何可以結論出「即第六識本身就具足審慮思、決定思、動發思三種功能」的結論。因此,我試著以自己對唯識淺薄的知見,來解讀這一段頌文中「動身發語獨為最」的意思。

我個人認為,在頌文中所提到的「動身發語獨為最,引滿能招業力牽。」兩句,所說明的是第六識本身在身口意三業造作上的特殊性,因為第六識本身所具有的性用,能致使有情造作善惡染淨諸業,而成就引業、滿業等因於業報之力的牽引而具足酬償。那麼,引業與滿業是什麼意思呢?依《中華佛教百科全書》之解釋:【引業指決定某一有情在次一生將轉生於何處的業,為滿業的對稱。譬如促使我們生而為人的業,便是引業。而促使我們為男為女、為貧為富、為美為醜的業,便是滿業。亦即引出「總報」之業為引業,使「別報」圓滿之業稱為滿業。】這一段白話說明,相信讀者們都能理解無疑。

依其解說可知,如果一個人在其一生中持守五戒不犯,也不造作其他三惡道業,那這一個人在其未來世就可以再受生為人。只是雖然同樣受生為人,但人與人之間的不同,其實是有千差萬別的!因此,如果這一個持守五戒不犯的人,能夠在平時多造作種種善業,累積各種福德資糧,那麼他未來世受生時,就會是一個身體健康、容貌端莊、廣有世間資財的人;相反的,如果這一個持守五戒的人,只是固守自己的本分、自掃門前雪,並不會想去幫助別人或利樂其他有情眾生,沒有在其一生中積極造作善業,累積福德資糧,那麼他在未來世時就很容易會成為一個沒有資財、沒有世間福報的人了。

由以上的說明,讀者們應該對引、滿業可以有較清楚的概念了。接下來的問題是,引業、滿業的造作,會涉及到哪些因緣呢?簡單的說,一個人願意作布施、持戒、精進等六度波羅蜜,首先必須要對這一些作為有清楚的概念,知道造作這些事情的好處、壞處與因果,經過種種思惟、深思熟慮之後,才可能期待或要求自己去作。而這一些思慮、了別的過程,其實都需要有意識心,而且是需要有比較清淨的意識心才可能實現;再者,要作這一些種種的思惟判斷,也必須要意識心現行運作,才能完成。試想,如果一個人處在「五無心位」的狀態中,已經一夜無夢熟睡到不省人事,或昏迷不醒、對任何刺激都無反應,或者進入無心定中數日、數週、數月不出定,要不就是壽算已盡、捨報進入正死位,準備往生到另外一個世界去。在這些情況之下的人,還可能從事種種事情而造作身口意三業嗎?絕無可能的!

因此,依我個人對唯識粗淺的理解,我認為「動身發語獨為最」這一句頌文,基本上所要表達的,就是意識心在動身發語這一個面向上的獨特性,因為如果缺少了意識心的參與,即便其他心識都集合起來一起作為,也造作不了這些引滿業的。因此「獨為最」的意思應該解讀為:在動身發語這些業行造作上,「必須要有意識心來成就」、「意識心是關鍵性的一個心識」,而不應該解讀為「由意識心來作決定」。再者,依《大乘法苑義林章》卷3:「成業論、瑜伽等說,有三種思:一審慮思,將發身、語先審慮故;二決定思,起決定心將欲作故;三動發勝思,正發身、語動作於事。」可知,「審慮思、決定思及動發思」乃思心所的功能,攝屬於五遍行心所法,是八個心識都具有的心所功能,也並非意識心所獨有,不能因此而斷論意識心也具有作決定的功用。

藉由這些說明之後,就可以瞭解「動身發語獨為最」這一句頌文,與意識心在日常生活中,身口業行的造作上是否也可以作決定,其實是沒有相關的。如果「動身發語獨為最」與意識心是否具有決定的作用無關的話,那麼,意識心是否具有作決定的功用呢?這個問題應該是陳德良先生最主要的疑問,而且我想陳先生本人其實是支持「意識心能作決定」這一觀點的。然而,真的是如此嗎?

我在文章中表達過,意根末那識才是八個心識中,作主決定的心。由於與末那相應的別境心所法只有「慧」心所,而且是功能極昧略的「慧」心所,因此末那基本上是依著慣性、習氣而作決定,而不是依憑智慧作決定。因此在現象上可以觀察到,有時候一個人所做出來的決定,常不是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決定,反而是最符合自己習氣、慣性的決定,也因此才會常常出現事後後悔的情況。由於意根的運作是如此的模式,因此也就不可避免的,眾生要受累劫以來所積累的無明習氣之影響,而在日常生活中受苦受罪了。

假設意識心也與末那識一樣,也具有能作主決定的功能,那麼從邏輯上來推論,只要經由意識心考慮清楚,而且判斷應該要做、做了會有很多利益的事,意識心作了決定之後,這一個人應該就會一直依著意識心所作的決定去實行,而不應該有例外或完全違背的情況出現。然而從日常生活的現象上來觀察,其實並不支持上述的假設。

在臺灣,佛教可能不是第一大宗教,但是佛教徒也為數不少。學佛的人應該都相信一件事情:「生命會生死輪迴不已,因果業報真實不虛」。因此信眾們都知道造大善業可以升天享福,造大惡業會墮三惡道受苦。雖然天堂與地獄的真實性還無法以科學來實證,但只要是虔誠的佛教徒,都會信受這一點而不懷疑。因此,這些信眾們的意識心其實都清楚知道,造惡業會在未來世受罪受苦,造善業的話未來世則可以享受福報。既然都知道這一些因果的利害關係,也都已下決心要好好布施、持戒、精進來修行,照理說,應該就不會再違犯戒律而讓自己未來世受惡業報才是。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學佛的人其實也是會常常造作身口意上的不善業,即使是正信的佛教徒,努力精進的菩薩眾,也無可避免的會在其修行歷程中,造作大小輕重不等的惡業,而需要時時的作「誦戒懺悔」的功課。甚至在佛教經典中,例如《楞嚴經》內也有 釋迦佛的貼身大弟子阿難,因為受咒術的蠱惑而差點犯邪淫罪的記載。由這一些事實可知,這一些差一點犯戒,甚至是經常犯戒的修行人,並不是不知道造作惡業的果報而犯戒,而是無可奈何的就犯了戒,這種無可奈何,其實可以說是「明知而犯」。而之所以會如此,自然也是因為意識心作不了主,無法決定的緣故啊!

因此可知,一般世間人所常常認為的「只要意志力夠堅強,沒有作不到的事情」,其實只在某些狀況下才能成立,很多時候,自己的意志力是會被打折扣的。因為意識心無法作主,而那個能作主的意根,則常常會因為習氣的緣故而扯意識心的後腿,導致意識心許多好的、良善的判斷無法執行,才會讓世間人經常陷於「悔不當初」、「懊悔莫及」等這一些情況之中而痛苦不已了。(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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