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期 201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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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ting, body and psyche——
從佛教的觀點談「食」與身體、心理、精神的關係(六)

文/陳政雄
(臺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主治醫師)


談到與生命的終結有關的事情,一般人最在意的莫過於是喪事的操辦了。大部分人的觀念中都認同一件事情,那就是喪葬事宜的處理,除了要顧及亡者親人的感受之外,也還要考慮到對亡者的崇榮。但從世俗的認知來說,亡者既然已經死亡就是變得無覺無知,因此「對亡者的崇榮」一事,其最終的對象依然還是有覺有知的親屬朋友們。因此為亡者所舉辦的喪禮,就其實質作用來說,其實多半還是一種為了要撫慰在世的親人所舉行的儀式。也就是說,喪葬禮儀的功能與目的,與其說是要讓亡者靈安,更應該說是要讓生者心安。甚至在日後每年死者的忌日時,準備牲禮供果來祭拜,或者燒紙錢等作為,在不相信宗教者的認知中,也都只是一種追悼、懷念的習俗,其目的無非是要讓其家人與後代子孫,藉由這種追思儀式來維持情感上的連結甚至是讓後世子孫不至於數典忘祖罷了。不過現實生活上也看到許多人在親人驟逝之後,因為強烈情執的緣故,希求能再與亡者有溝通的機會,而四處尋求能與過逝親人聯繫的方法。這一些聲稱能與亡者溝通的方法,譬如觀落陰或通靈,基本上都是屬於民俗或民間信仰的範疇,是否真有其聲稱的功能作用,並不得而知。而這一些與亡者溝通之情事,如果從生命實相的觀點來探究,也不全然是無稽之談;只是其真實狀況究竟又是怎麼一回事,如果要從世俗知見或科學觀點來談,是不太可能有正確理解的。而如果從佛教經典中所宣說的內容來探究,倒是可以讓一般人具有正確知見而能深入瞭解的。

佛教的生命觀理解到生命有六道輪迴的現象,這六道包括了「天、人、阿修羅、畜生、餓鬼及地獄」等,其中的阿修羅道眾生可以遍於其他五道,因此一般也常以「五趣」來函蓋這六道。在五趣眾生之中的地獄道眾生、畜生道眾生與投胎後的人類眾生,是不可能透過觀落陰或通靈的方法來與其溝通的,因為地獄道眾生與人「所處的時空不同」、畜生道眾生與人「五陰功能差別不同」以及大多數之凡夫眾生有「隔陰之迷」等因素,導致無法互相溝通或感應。而天界的天人是具有福德與神通的眾生,如果想要與仍在人世間之親人溝通,也會有其管道及方式,不需要透過人世間的觀落陰或通靈等數術;再者,天界眾生的福德比一般凡夫俗子要大,也不是有法術之人類所可以任意招喚的。況且,生到天界之後,在受用天界的五欲之樂時,恐怕也早已樂不思蜀,比較不會想到人世間還在苦苦思念他的親人了。因此,比較有可能會與人類溝通的五趣眾生,就只剩下餓鬼道眾生了。然而,因緣果報、生死輪迴的道理,並不是如同世間人所認知的「人死為鬼」那麼單純。命終後會墮入鬼道的,是造作惡業與具有粗重慳貪習性的眾生,並非每個人死後都會淪為餓鬼的1。因此,如果自己的親人在生之時並沒有這一些作為,他就不太可能會往生於餓鬼道,觀落陰或通靈等方法是不可能找得到他的;即便自己的親人真的淪落於餓鬼道,而觀落陰或通靈等方法也確實與淪為餓鬼的親人溝通上了,只是人鬼殊途,在人間的家屬除了為其遭遇處境感到難過痛苦之外,又能如何對其有所助益呢?

有許多現代人是不相信人世間有鬼的,因此當有人表明他看得到某些「非人」的眾生時,往往很容易就會被當成精神狀態的異常;而相信人世間有鬼的人,大多數人的認知則都有偏差,因此在涉及到與鬼道眾生打交道時,所相信以及所會使用的方法,幾乎就是以不完全正確的民間信仰或風俗為主。如果以民間風俗的認知對比於佛教的生命觀,佛教乃諸佛所宣說之教示,所解說的內涵涉及到宇宙之間所有有情眾生的生命,以及與其所居處的器世間之間,是如何以及可以如何運作互動之真實道理。因此以 釋迦佛究竟圓滿清淨的智慧以及無緣大慈無礙大悲所宣說出來的法教之中,必然也有能助益於鬼道眾生的法門,也就是能為鬼道眾生追福減輕其苦痛的方法。例如在《優婆塞戒經》卷5〈19 雜品〉中,釋迦佛就有如是開示:

或有說言「子修善法,父作不善,因子修善,令父不墮三惡道」者,是義不然。何以故?身口意業,各別異故。若父喪已,墮餓鬼中;子為追福,當知即得。

經文首先提到一個很重要的觀念:因果是自作自受,因此如果是自己造作了惡業,其所該受的果報是無法由他人造作善業而抵銷的。就好比說「各人吃飯各人飽」,自己吃飽了,不能讓別人免於挨餓;同樣的,別人吃飽喝足了也不能免除自己的飢渴。目前社會中有許多人對生命的因果律稍有知悉,於是會在自己的親人過世後,為了要免除其因生前所作之惡事而墮落於惡道,因此就依於民間習俗,花大筆錢財為其舉辦種種超度儀式,冀望這樣的作法就可以免除親人眷屬遭受惡業報,並且得以往生善趣。然而從這一小段經文的內容可知,這種觀念與作為是不正確的,是不符合生命運作之道理的。因此這種作法的結果,可能只是讓親人眷屬感到安慰,而未必真能利益於亡者。不過親屬子孫修善雖然無法避免造惡的先人墮入惡道,但子孫親人卻可以為其先人追福施食2,以減輕其在惡道所要遭受的不順與苦痛。此外,由同一經其他段落的經文開示亦可知,若要為往生的親人作法事以為其追福,只有墮於餓鬼中之親人眷屬可得;若親人是墮於畜生或地獄道,抑或是往生到天界或投胎為人,都無法得到其追福之功德受用的。之所以會如此,其原因則是因為「若生天中,都不思念人中之物,何以故?天上成就勝妙寶故。若入地獄,身受苦惱。不暇思念,是故不得;畜生人中,亦復如是。若謂『餓鬼何緣獨得?』以其本有愛貪慳?,故墮餓鬼;既為餓鬼,常悔本過,思念欲得,是故得之。」3

從佛教的生命觀點來說,當一個生命個體其壽命已盡、這一世的生命走到終點的時候,也就是他要準備轉換成另一個生命、去過另外一種生活的時候,這種狀況在佛教的說法中就稱之為「往生」。時下有許多新聞媒體在提到一個人的死亡時,會以「這個人已經往生」這樣的說法來描述,但這種表達方式其實並不恰當。因為在這些媒體人的認知中,並沒有生命會生死輪迴的概念。對他們而言,「往生」一詞的使用只是一種對死亡狀態較為婉轉的表述而已;然而正信的佛教徒所認知的「往生」,是有因緣果報、生死輪迴的體認在其內的。「往生」就是去投胎受生,重新去經歷另一段新的生命歷程。因此就結果而言,那個被親人朋友認為已經「死亡」的人,其實並沒有從這個宇宙空間中消失滅絕;他只是離開了這一世所生活過的空間與這一世相處過的親屬朋友,而改換到不同於這一生的時空,繼續建立新的生活與互動關係。但因為大多數的世間人不接受、也不相信這種生命觀,因此才會在其親人朋友「往生」之後,哭得死去活來,甚至有人因此而抑鬱以終,乃至更激烈地踵隨其後,以自殺來結束自己喪親之悲痛。這種對愛別離苦的反應,已經逐漸成為現代人不可承受之困擾,因此生活於這個年代的現代人,才會有那麼多悲傷/傷痛諮商治療的需求。但追究這種現象之所以存在的原因,除了是一般人對生命實相的無所知這個因素之外,一般人在成長過程中,終日浸淫放逸於五欲之中而不自知、不瞭解其嚴重性,導致眾生的情執過於深重才會有這種結果的4

從「往生」時空轉換後的目的地觀點來說,亡者的「往生」可以是到善趣,但也可能會淪墮於惡趣。惡趣就是所謂的三惡道,也就是地獄道、餓鬼道及畜生道三者。一個人如果在世的時候經常造作惡業,就會一直熏習染污不淨的習氣而累積成惡道種性,因此死後就會隨其「業重」而下墮到惡道;相反地,一個人在世時經常造作十善業,熏習累積的就是善趣的種性,死後就可以往生到天界享福。一般人常會開玩笑的說,一個人是吃什麼就像什麼,這句話的真實性是可以質疑的;但是「一個人像什麼就會作什麼」,倒是法界中存在的軌則。如果一個人在日常生活的所作所為具有人格,未來世就能再投胎為人;但如果一個人在生時的所作所為是畜生格,甚至其所作所為是一般人所說的「禽獸不如」時,那麼死後要不投生到畜生道乃至餓鬼、地獄道,那也是很難的事情,而這一些也都是不信因果的現代人所難以信受的事情。

因此,如果「子女修善法,而父母作不善業,子女的修善不能幫助父母不墮落三惡道中,主要原因是:各人造業、各人承受;善業如是,惡業也如是;因為父親所造的身口意業是惡業,兒子所造的身口意業則是善業,兩者所造的業性各各別異,怎麼可能由兒子的善業來使父親不墮惡道?所以『積善之家必有餘慶』,是因為父子二人都是有福德的人,都是心性良善的人,所以氣味相投才有因緣投胎在他家中。」v同樣的道理,父母都是惡人,而子女也變得與其父母類似,並不是因為父母造孽而殃及小孩,而是過去世的惡因緣使然,才使得兩位造作惡業或結惡緣的眾生先後來投胎而成為父子的。前面文章提過,造作惡業而淪墮於餓鬼道的眾生,是長時劫處於饑渴之中,但也不是完全無食可受用的。從食的觀點來看,鬼道眾生也有其所能受用的食,但這一些食畢竟無法時時獲得,所以餓鬼道眾生才會長時處於饑渴之苦中。

除了飲食匱乏之外,在惡道的眾生也都是長時處在痛苦折磨之中,求出離而不得其期的。不過,「假使父親造了惡事,命喪以後墮落在餓鬼道中,這時子女再為他薦福、追福,幫他布施來迴向給他,他就可以得到福德的迴向。但這是他死後子女為他做的,已不能改變他的正報,只能改變他的依報;為他追福只能讓他在餓鬼道中衣食無憂,但不能免除餓鬼道的色身與大環境正報,所以他還是要繼續生存在餓鬼道中。」6因此,如果相信自己的親人會因為造作惡業或深重的慳貪習氣而淪墮於鬼道,那麼在世的親人若能為墮於鬼道的先人追福,則是提供了他們在艱苦的境界中得以稍稍舒解其饑餓之苦、並且賴以資生之飲食。除此之外,若也能藉由禮請有修證之出家法師為其誦經迴向,乃至宣說佛法義理,而讓墮於鬼道之眷屬能回心向佛。如此一來,所提供給墮於鬼道之先人的,就是能助其早日解脫於鬼道世間的法食,這種法食的功德與受用,則是更遠勝於飲水、食物之食的。

因此,如果一個人能具有生命實相的理解與認知,當他遭遇到至親眷屬亡故之後,就能依其親人生平的所作所為來判斷其所可能往生之處所,而不至於惶惶不可終日。如果其親人眷屬是不可能墮於惡道世間,那麼對於其眷屬的離開,應該只會有諸多的不捨,而不至於傷心痛苦、哀痛逾恆。甚至他也可以依於生命運作的實相而瞭解,親人的離開不全然是負面或必須為其傷心難過的,因為這位眷屬可能因此而可以結束這一世的病痛折磨,或者結束這一世的違逆遭遇;乃至可以瞭解,這一位眷屬的宿世業報已在這一世作了部分的酬償,未來世的他就不用再那麼辛苦受累,而能為他感到慶幸。如此一來,就沒有必要因為親人的過世離開而長時傷心悲慟乃至鬱鬱以終。

而換個角度來說,如果自己過世的親人,在其生平造作積累了惡業,命終之後可能會墮於惡趣受苦受罪。在這種情況之下,因為對生命運作軌則的了知,知道在世的人不管如何的作為,終究不可能免除該位親人惡道的正報,但卻可以為其薦福追福,令其依報稍微改變,而不至於過得那麼辛苦;甚至可以經常參加有修行證量的法師或道場所舉辦的種種法會,行法布施而將功德迴向給亡故的親人,以助其早日離開惡道的生活。這一些都是從生命實相的觀點出發,可以為自己亡故的親人所盡的一番心意,也是真實且能對亡故親人有真正受用的作法。這樣的生死觀,才是符合法界實相的生死觀,也才是追求身心靈合一的現代人所應該具有的知見。

前面幾篇文章中所提到的,都是從佛法的觀點來看待摶食的相關現象。如果與世間學問所探討的飲食問題相比較,在層次上都已經有相當大的差別,更不用說從解除大眾煩惱的功德受用而言,更是難以比擬了。世間人談論飲食,其觀點多半與對人體色身健康的影響,或者是進食過程中主客觀感受上的差異有關;會涉及到心理精神層面的困擾或煩惱的,也差不多都與不正常或病態的現象牽扯了。在一般人的認知中,「食不厭精」不會是煩惱,三餐無以為繼或者是飢寒困頓,才是一般人心目中的煩惱。眾生以食而存,因此就現實層面來看,人不可能不食人間煙火,飲食文化所帶來的享受與滿足,也不可能自命清高地將其一概排斥。儘管是如此,這一些享受與滿足等受用終究都還是屬於世間法的範疇,也都只是這一世的五蘊身心在受用。

但人的生命並不是只有這一世,而是具足了過去、現在與未來無量世;將這一世的榮華富貴、名聞利養或輕安自在、人生享受當成真實,不是有智慧者的作為,更不可能如同「人間佛教」提倡者所誤解的,是 釋迦佛降生人間宣說教法的最主要目的。諸佛通例都是以一大事因緣而降生人間,也就是要「開、示、悟、入」佛之知見7。《妙法蓮華經》經文中所提到的佛之知見,其實就是生命的真實相、究竟義理、第一義諦,亦即是世間人所戮力探究的「第一因」、「生命的根源」。眾生由於無明的緣故,因此才會將「食色性也」視為至理名言而奉行不渝,導致長時處於生死輪轉的漩渦之中而無法出離。「食衣住行育樂」對一般人來說,是再平常不過了,但是藉由這幾篇文章的探討,讀者們對食之一事的看法,應該會有所轉變才是,也是這幾篇文章所期望達到的效果。而四食中的「觸食、意思食、識食」三者,所涉及到的現象與義理又遠比摶食複雜,並非筆者目前的能力所能觸及,就留待未來,時節因緣具足時再來探究吧!(全文完)


  1. 《分別善惡報應經》卷1中提到造作何種業才會墮入餓鬼道:「復云何業獲報餓鬼?有十種業。云何十業?一耎惡身業,二耎惡口業,三耎惡意業,四貪?財物不行惠施,五起大邪見謗佛因果,六我慢自恃輕毀賢良,七障礙他施,八不恤飢渴,九慳惜飲食不施佛僧,十他獲名利方便離隔;如是十業獲報餓鬼。」(CBETA, T01, no. 81, p. 897, c7-12) 《正法念處經》卷16〈4 餓鬼品〉中則提到:「一切餓鬼皆為慳貪嫉?因緣。生於彼處。」(CBETA, T17, no. 721, p. 92, a22-23)由此可知是何種心性與業行而讓人死後墮於鬼道,有智者亦可因此而避免未來世如此的果報。
  2. 《佛說除恐災患經》卷1:「佛問餓鬼。生中七萬歲。由來飲食何等。餓鬼報佛言。或有世間父母親里。稱其名字。為作追福者。便小得食。不作福者。不得飲食。」(CBETA, T17, no. 744, p. 554, c3-6)
  3. 《優婆塞戒經》卷5〈19 雜品〉
  4. 《雜阿含經》卷1:【世尊告諸比丘:「於色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如是受、想、行、識,不知、不明、不斷、不離欲貪、心不解脫者,則不能越生、老、病、死怖。」】簡單的來說,經文的意思是說明當一個人長期貪著於五欲六塵的境界之後,因為無法瞭解到五欲其實是戕害自己的毒物,而不是紓解壓力的良藥,因此就不可能會生起想遠離乃至斷除對五欲的心想。由於不能離欲、斷欲的結果,就會畏懼於生老病死等種種會無常變異的現象,就會被生老病死苦所拘束而無法超越。而一個人如果連較粗重的五欲都無法斷離,那麼更深細的五蘊所引生之欲貪,就更加難以捨離而無法解脫於種種苦了。
  5. 《優婆塞戒經講記》,平實導師著述,台北,正智出版社,第六輯,頁138
  6. 《優婆塞戒經講記》,平實導師著述,台北,正智出版社,第六輯,頁139
  7. 《妙法蓮華經》卷1〈2 方便品〉:「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舍利弗!云何名諸佛世尊唯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諸佛世尊,欲令眾生開佛知見,使得清淨故,出現於世;欲示眾生佛之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悟佛知見故,出現於世;欲令眾生入佛知見道故,出現於世。舍利弗!是為諸佛以一大事因緣故出現於世。」」(CBETA, T09, no. 262, p. 7, a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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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行人:王浩威 發行所:臺灣心理治療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