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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Feb. 18 Web. 2015
加害與被害之間

文/朱惠英心理師

今天的性侵害加害人治療團體少了一名大將。稱他是『大將』,因為他的口條與思路無比清晰,在對其他團體成員進行面質時,句句到位,針針見血,也相當具有覺察和洞見。若是他有事得缺席團體時,整個團體的精采度會頓時減分不少。

但他也是我最擔心的一位。

以他的犯案的個案類型和案件數,『大將』的再犯率是非常高的。他口口聲聲的說一定不會再犯,因為他不想再進監獄;他說,不僅是這件案子帶給他的羞辱以及毀掉的職業前途讓他懊悔自己的行為,更是想到自己的犯行對受害者們造成一輩子的創傷,這讓他心裡極為難受不安。

不過,這是他說的。

內省洞察的能力,通常和行為改變之間的關聯不大——有覺察不代表會改變!

『大將』在今天缺席團體,以後也永遠缺席,因為他被發現在監獄的浴室和另一名受刑人有不當性接觸,於是被關到隔離房也從團體中除名了。

人的掙扎與困難大概就是圍繞著在想法、感覺和行為三者之間的不一致而生。我想的、和我感覺的、以及和我所做的之間,常是背道而馳互相打架。何時這三者能夠alignment?心理治療在做的,大抵就是在化解自己和自己打架、扯自己後腿的這種內部衝突。

但『大將』讓我不安的,不僅是他自己的不一致,還在於他的完美述說裡,缺少了情緒。

我沒有被感動。

他說的完美精確卻無法讓我有共鳴。Something wrong!

團體課程之一是要檢視與說明自己的犯行對被害人造成的影響是什麼。到目前為止,我還沒有聽見有哪位性侵害加害人在述說被害人所受到的創傷時,能夠讓我心有所感。我告訴督導,我在團體裡有時沒有回應,是因為根本不知要從何說起了。加害人所描述的對被害人造成的創傷,和我從治療眾多個案的經歷中所得知的差距,除了是認知上的缺乏,更是情緒上的空白。加害人體會不了被害人的痛,這讓我不舒服。

在此同時,威州監獄很強調為受刑人提供心理創傷的治療,因為受刑人當中有不少曾經是兒童虐待、性侵害或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不論是親身經歷或是目睹,暴力在生活中造成的創傷,在受刑人的成長背景中都不陌生。因為創傷經驗而被診斷有創傷後壓力疾患,在受刑人的精神疾病類型中也是頗為常見。於是,在和受刑人會談時,我常聽見受刑人說想要處理過去的創傷。對此,我的感受是複雜的。

看著眼前的大男人,流暢的述說著小時候如何被爸媽以語言和肢體暴力虐待,這樣的創傷經歷如何讓他後來邁向吸食毒品與酗酒,從事搶奪偷竊販毒性侵等的不法行為,然後成為監獄的常客的歷程。但再對照著他在述說他的犯行對被害人造成的創傷時,不時的言語閃爍,轉移話題,或是三言兩語交代過,或者怪罪到他自己受創的童年上,我常常要忍住心底的一把怒火。創傷治療絕不是停留在自己是被害人的敘述上,更不是拿創傷來為自己的人生卸責。

自己是被害人的痛苦,以及自己成為加害人所造成被害人的痛苦,這兩種狀態之間的失聯在日常生活中並不少見。媳婦熬成婆之後的婆婆欺負媳婦、被欺凌的新兵成為老兵之後的如法炮製、或是受虐兒後來成為施暴者,角色異位但卻又無法將情緒經驗轉移的狀態,使得人在帶著受創的自我去傷害別人時,仍然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仍然緊抓住自己受害的敘述不放。

難怪說對被害人的同理是無法教的。記者不要在去追問加害人:「你後不後悔自己所做的?」因為通常加害人不會因為被害人的痛苦而後悔,只會因著自己招惹來的後果而感到後悔。我們也不要想說:「那讓他常常痛苦的滋味,看他以後還敢不敢?」,這種報復的作法也不會讓人停止去傷害他人,因為情緒經驗難以轉移。

身為治療者,我知道自己的挑戰在於要去允許對方先待在受害人的狀態裡。即便我認為加害人要為自己的犯行負責,但是允許他和受害的自己對話,去理解那受創的自己是如何以有限的資源掙扎成長,然後再看見自己的能力,以及自己的責任,然後學習用更好的方式來和他人相處以及滿足自己的需求。至於加害人是否能真正的同理被害人這件事,既然研究顯示這並非是再犯與否的關鍵(了解犯罪對自己造成的負面後果才是不再犯的關鍵),我也先不去追究那言詞完美但情感缺乏的陳述是否真是發自內心了。

對這狀態我並不滿意,但,就先這樣吧!(作者授權轉載,原刊於朱惠英網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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