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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文章 Jul. 28 Sun. 2013


漫談藝術治療中的表達

文/台北市立教育大學藝術治療碩士學位學程 陸雅青

源起~

回國任教至今匆匆已近二十四個年頭,能專職藝術治療教育我深感榮幸,也戒慎恐懼。這幾年來擔任藝術治療學程中最基礎、也不怎麼討喜的理論課程的指導老師。隨著自己年歲的增長,生活變得簡單,上課的風格也愈來愈淡定,課堂上蘇格拉底式的對話讓學生們戲稱是在上哲學課。有感於藝術治療在台灣被認為有「藝術心理治療」與「藝術(即)治療」兩種取向的說法過於簡化,阻礙了這個專業的發展;再者,表達性藝術治療是心理治療的形式之一在台灣雖已有共識,但無論在不同的藝術形式間或與其他心理專業間,卻缺乏常態性、實務上可以傳播理念和分享經驗的平台,於是興起了透過台心電子報與心理同業交流的念頭。

藝術創作涉及到個人所有感官和知能的運用。由於感官動覺的運用能促發情感 (Kreitler & Kreitler, 1972 cited in Tinnin, 1994),藝術創作能淨化情緒、甚至昇華情感的特質讓「藝術即治療」成為世人普遍的共識。但嚴格來說,創作過程中療癒的同時也伴隨毀滅的可能(極少數案例)。理想上,適任的治療師評估案主的身心狀態、提供涵容的情境讓案主安全地透過創作去呈現、試探、檢驗、將經驗整合後再現。整個過程可以在口語介入非常少的情況下進行。

一般人都以為心理治療須以口語的方式來進行,因此「藝術心理治療」取向的治療師將創作視為口語治療的輔助,無論案主本人和/或治療師對創作和作品的聯想、詮釋,大都以口語的方式進行;而「藝術(即)治療」取向則相信藝術創作本身具備療癒功能,而提供適切的媒材和活動則是治療師的重要職務。即便兩者對治療面向的關注有些許的差異,但均相信藝術具備療癒功能,也以心理動力的觀點來詮釋治療中的種種現象。由於本專業發展於精神分析運動的年代,也由於藝術創作的非口語表達形式可反映個人意識與潛意識的內容,藝術治療遂成為心理治療中深度治療的實踐方式之一。隨著科技文明以及身、心相關理論的發展,現今藝術治療的實施方式在表象上或許相似,對於治療中一些現象的了解卻可以有更豐厚的詮釋。

本專欄將由幾位資深的表達性藝術治療師共同執筆,不定期提出一個治療中的存在議題來探討,這些議題均衍生自幾年來教學與實務經驗的反思。期待能為台灣的心理治療領域激盪出更繽紛的火花。


《表達性藝術治療專欄一》---漫談藝術治療中的表達

藝術治療是透過藝術的表達形式來助人的心理專業,它的服務對象是人,而案主的心理健康狀態是我們評估治療介入的基準。關於心理健康的定義,各家說法大同小異,不少人格心理學家將心理健康視為一般人追求成長的依歸,心理最健康的人是Abraham Maslow 所稱的「自我實現者(a self actualizer)」,Gordon Allport 所認定的「有成熟人格的人(a person with mature personality)」,也是大家較熟悉的Carl Rogers 所稱的「全然發揮功能的人 (a fully functioning person)」。

若將人的心理健康以一條自「非常健康」到「非常不健康」的光譜來看,創意潛能開發、教育 (預防)、心靈成長和治療可說是藝術治療介入這條自左到右的光譜時的不同目的。有趣的是Rogers和Maslow都認為創造性(creativity)是健康人格的特質之ㄧ。Rogers 在他的治療中強調「能營造創造性發展的情境」 (1954),而這種創造性的特質其實涵括了三種心理素質─對經驗採取開放的態度、對事物有內在的評價、以及具備將事情的要素和概念加以把玩的能力 (Harrington, Block, & Block, 1987 cited in Cloninger, 1996, p.413),此與藝術治療所強調的創造性不謀而合。除了治療師所秉持的治療哲學和態度外,「對經驗採取開放的態度」好似藝術創作中提問和解答的歷程(problem-solving process),它不像一般的學科常有標準答案,「對事物有內在的評價」亦即所有創作的內容素材均是案主心像或意念具體化的呈現,而「具備將事情的要素和概念加以把玩的能力」則意指在治療的關係下,案主透過藝術形式在創作歷程中將概念加以整合;換言之,藝術創作歷程本身即具備營造創造性發展的情境。因此,適切的藝術治療介入,是有病就醫、沒病強身、有參與有效,且因歷程中以影像和身體感官來儲存記憶之故,治療的成效較能持久。

以下謹針對以一般人心靈成長和以心理治療為目的的藝術治療(視覺藝術治療為主)來做討論。

藝術治療與以口語為主的心理治療最大的差別在於其表達的形式。表達是人的一種本能,在求生存和生活適應的前提下,人會透過種種口語與非口語的形式來傳遞情感與意念。從兒童發展的觀點來看,非口語表達形式,如肢體動作、聲音節奏、和塗鴉的發展,均較口語表達發展得更早,也和口語的表達一樣具備溝通的功能。因為在個體傳遞資訊的過程中,假若其非語言的訊息(如表情、手勢..等)與口語的傳達不一致時,唯有非口語的自我情緒表達及藝術表現,能逃過此心理機制的監督(Tinnin, 1990)。因此,案主透過藝術形式來表達以反映其真實存在為藝術治療的特色之ㄧ。

在此,本人將接受藝術治療或其他形式的心理治療、在治療過程中創作成品的案主都泛稱為藝術家(artist),從創作的品質來看或許與專業的藝術家有異,但兩者創作時的心理動力卻大同小異。 現代藝術治療的發展與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藝術人文思潮中的「表現主義」以及「超現實主義」的發展息息相關 (Rubin, 2004)。當然,所有藝術流派的出現與發展均反映了大時代的時空背景與人心律動,我們在此透過探討有強烈表達需求的「表現主義」和「超現實主義」藝術家的創作動機與心理動力來了解治療中案主的心靈世界。

藝術史上的「表現主義」可謂一次大戰戰前詭譎不安氛圍下以及戰後家園殘破、質疑生存意義的藝術家們的吶喊─扭曲得讓人心顫抖。從心理動力的觀點來看,表現主義的藝術家將瀕臨滿溢的情感全然投注於畫布,創作像是與自我對話的歷程─創作中源自當前的不堪會觸發生命底層最深切的痛,而源源不絕的痛只有當被提取到現實(創作本身)、透過畫筆或雙手的撫慰和疼惜,傷痛才得以緩解。無庸置疑地,情意表達是「表現主義」藝術家的創作核心。本人將藝術治療中的「表現主義」視之為情感充分表達到情感極度控制的數線,亦即,「感性」與「理性」分別為此數線的兩極點。在此概念下,藝術史上「表現主義」藝術家的創作可說是情感充分表達、偏「感性」端的代表,而偏此情感數線上「理性」一端的作品,則有作品中的造形元素規律、工整、有次序,或以格線區隔或以反覆…等形式呈現的特質。容格本人 (C. Jung) 於其紅書 (The Red Book)中所畫的大多數作品均偏向情感極度控制、「理性」的一端 (Jung, 2009)。

「超現實主義」與「表現主義」的發展年代大致相似,都源於人心動盪的年代。受歐陸精神分析運動的影響,「超現實主義」強調潛意識的存在。藝術家在畫布上併置個人不同時空中的生命經驗(含夢境)或所關注的議題,並在創作的歷程中將之整合。「超現實主義」藝術作品中雖呈現出超越現實的場景,實際上是最忠於個人主觀現實的呈現。奉行此信念的藝術家有意識地透過把玩圖與背景(figure-ground)的遊戲來合理化原本衝突性的議題(如:生與死、邪惡與聖潔…)或將夢或潛意識的內容搬上畫布。創作的歷程好似提問、推理和釋疑的過程。創作提供此類型藝術家一個客觀的反思空間,當源自生命中不同時空、看似不相干的事物被併置在同一平面或空間(即創作)處理時,案主的心中頓時豁然開朗,人格也因而獲得統整。

也就是說,在藝術治療的情境中,案主可以是「表現主義」和「超現實主義」的實踐者,在自發的前提下,無論其所表達的情感或內容是多麼具威脅性,藝術的表達均能成功地躲過意識的監督。從藝術即是治療的觀點來看,「表現主義」案主的療癒來自情緒的淨化而「超現實主義」則多來自頓時的洞見,兩者均可透過創作而獲得情感的昇華;而從藝術心理治療的面向來看,當一個人的任何表達都可以被涵容、被看見、被尊重並被善待,心靈自有邁向整合的潛能 (homeostasis)。

藝術治療中案主的創作均反映出其當下的獨特自我。雖然,藝術史論及其他不同的創作流派或風格,而上述兩種藝術表現風格也未能含刮案主在治療室中的種種創作現象,但所有藝術表達的原始機制當不背離此範疇。至於象徵主義、抽象主義、寫實主義則涉及到其他心智功能運作的議題,將在日後專文探討。


參考文獻 Cloninger, S. C. (1996). Theories of Personality: Understanding Persons.(2nd edition). New Jersey: Prentice-Hall.

Harrington,D. M., Block,J. H.,& Block, J. (1987). Testing aspects of Carl Roger’s theory of creative environments: Child-rearing antecedents of creative potential in young adolescents.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Cocial Psychology, 52, 851-856.

Jung, C. G. (2009). The red book. (edited by Shamdasani S). NY: W. W. Norton Kreitler, H., & Kreitler, S. (1972). Psychology of the arts. Durham, NC: Duke University.

Rubin, J. A (2004) Art Therapy has many faces (DVD). Expressive Media, INC. 中文版: 「藝術治療的多重面向」. 台灣藝術治療學會、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共同發行。

Rogers, C. R. (1954). Towards a theory of creativity. ETC: A Review of General Semantics, 11, 249-260.

Tinnin, L. (1990). Biological processes in nonverbal communication and their role in the making and interpretation of art.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Art Therapy, 29, 9-13.

Tinnin, L. (1994). Transforming the placebo effect in art therapy. The American Journal of Art Therapy, 32, 75-78.

(本文原刊載於台灣藝術治療學會第16期會訊,2012年7月發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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