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南發生一件很不幸的兇殺案,於是沈潛已久的爭議又從熱水中浮了起來。記得在美國受精神分析訓的時候,前法務部長王清峰因為死刑存廢的爭議中辭去職務。突然覺得一陣震驚之外,我們對死刑的理解似乎已不再是像古希伯來律法中”以眼還眼”這麼簡單了。
死刑,是一個很嚴肅的人性議題。
嚴肅,是因為它的結果再多的錢也買不回。人性裡似乎也不是只有善與惡、對與錯、真與假。可是這個處罰裡,只能選生與死。在對死刑存廢下定論之前,也許我們可以想想死刑對我們的意義是什麼。以簡單一點的現象學或詮釋學眼光來看,只要是有關人的事情,在不同的時間、空間對不同的人都有不同的意義。意義是一種相對的概念,相對於每個人都不一樣的生活經驗。雖然人的大腦結構以解剖學來說都一樣,一樣的外部剌激卻有可能因為不同的記憶歷史或生理感知的微妙差異產生細微的不同,進而引起微妙不同的情緒反應。情緒與記憶之間的雙向影響關係有時候很難判定方向,加上記憶又不是總是很穩定。總總的交織複雜的心理/身理交互影響作用造就了每個人心理上的獨特性。也因此同樣一件事情,對不同人來說也許有不同的意義。甚至對同一個人在生命中不同時間點也許也會有不同感受。以精神分析粗略的角度來看,意義常常甚至不是我們能意識到的。佛洛依德最早發展了有系統的方法來察覺”已存在”但”暫時無法意職到”的。記得在美國實習時我跟督導會有以下的對話:
我:我的被分析者說他要離開了,我該怎麼辦?
督導:你聽著,被分析者可以”說”任何事。他可以不想離開卻跟你說想離開,或想離開卻告訴你今天天氣很好。試著乎略字面的意義,太在乎的時候它變成是對你來說的意義而不是他的。用分析的耳朵去聽對他來說的含義。從當下他給你的感覺開始。
於是乎,警察局長說殺人嫌疑犯說殺人是為了想吃一輩子牢飯,很自然的我們開始會有不一樣的想法。有人發現了根本沒人知道嫌疑犯真的說了什麼,其實還沒人理解他犯案的動機。這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對任何虛擬真實的反應是從哪裡來的。例如假設有人說死刑對犯罪有遏阻作用,這句話聽來很合邏輯。奇怪的是,美國死刑資訊中心(Death Penalty Information Center)統計從1990到2010年美國有執行死刑的州謀殺案件比率都比沒有執行死刑的州多,從多出4%到多44%不等。一個可能的爭議是也許治安較好的州不需要用死刑威遏所以謀殺案本來就比較少。但二十年來執行死刑的州謀殺案比率完全沒有降低的跡象。我們當然都希望犯罪率降低、大家可以不用恐懼害怕、受害者家屬能得到公道、甚至不要有受害者。但遏阻真的有用?還是這也許只是我們從小被教導的、或是潛意識中的願望?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故事。這只是一個小小的例子,沒有釐清的定論有時候在現實中有時候會產生危險。尤其當這個危險跟生命有關的時候,也許我們應該有多一點思考。
當我想到死刑在台灣此時這個時空、民情到底適不適合死刑,不自禁的會想到”越過死忙線”、”綠色奇蹟”、”重案對決”、”黑暗中漫舞”等電影。想到沈重的時候,開始想起了江國慶。
你,想到了什麼?
(文/曹世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