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健康司
角度不同,感受不同
最近這個議題,在心理學界是產生了軒然大波,因為我們立法官員的用意和定義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將兩個完全不同的專業領域合併,究竟是為了政治利益考量、行政管理簡便考量、還是便民的考量? 如果從不同的身分來看這整件事情,或許我們會更清楚這整個脈絡的出發點以及他有可能的利與弊在哪裡。如果以我是一個小老百姓的身分來看,好像口腔跟心理併不併一起沒什麼關係,我牙痛去看牙醫,心裡不舒服還是去找心理師,兩者都可以同時併行,反正一張健保卡就可以搞定這兩件事。除非有一天,我在看牙醫的時候,我也可以跟他講我的心事,他順便幫我做心理分析或是家族治療,這樣就太棒了,省下不少錢。或是我在看心理師的時候,突然牙痛,然後諮商室裡備有牙醫椅,我的心理師可以幫我拔牙,這也是不錯。如果我以一個專業人士的角度來看,不管是心理師或是牙醫,都會覺得這樣的合併是不適當的,因為兩個專業領域是完全不同的,心理專業領域裡面就有分許多不同的專業區塊,像是心理衡鑑、精神診斷、自殺危機、藥物濫用、幼兒、青少年霸凌、老人、憂鬱、焦慮等不同區塊,治療方式當然也會隨之不同。至於牙醫的部分,我沒念過牙醫,所以我僅僅知道像是植牙、矯正、根管、醫美等,區塊也是很多。這兩個領域的共通點是,他們都是非常專業的醫療專業領域,就像獸醫跟中醫也是專業的醫療領域一樣。以一個專業人員的立場,我當然希望是能夠有屬於我們的專業心理司來管理心理專業。至於,從政府的立場,不管是行政上的便利或是立法上的需要,是我所不能理解的,那也就沒有必要再加以揣摩預測了。
美國經驗? 台灣經驗?
舉國外的例子而言,我在紐約11年的生活裡,紐約市的衛生主管單位叫做New York City department of health and mental hygiene, 意思是紐約市健康與心理衛生部,聽起來「健康」就是跟「心理衛生」綁在一起。紐約州的衛生主管單位是Department of Health, 另外有一個叫Office of Mental Health我們簡稱OMH是管理整個紐約州包括紐約市的心理精神衛生主管單位,OMH和州政府都會直接管理到醫院精神科、社區機構、診所、與私人執業。從整個美國聯邦機構的層面來看,健康與公共衛生部門底下有一個「Substance Abuse and Mental Health Services Administration」,是負責聯邦等級的心理精神健康與藥物濫用的部門。如果美國是因為藥物濫用問題很嚴重,導致聯邦把這兩個部門合併成一個部門,我倒覺得還說得過去,因為藥物濫用與心理健康息息相關。這樣類推的話,我們的立法官員是否覺得我們國人牙齒的問題非常嚴重,需要跟心理健康綁在一起,才能根治牙齒的問題?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我個人覺得這實在是太前瞻了,世界各國沒有一個可以與我們相比的。照這樣的邏輯看來,我可能要去學習一下,如何用認知行為治療或是家族治療來預防蛀牙或是牙周病的問題,這問題實在太深奧了。
還是請大家正視這個議題阿!
最後說一下在對岸的心理專業發展,就我所知,大陸在這近十幾年有許多心理專業的發展,包括勞動部,衛生部都有相關心理專業的證照或是認證制度。大陸的問題是,有幾個部門都希望把心理專業納入自己的部門內,只是目前各行其政,大家都想管,也管得到,卻也都管不了。反觀台灣,我們可以輕輕鬆鬆把心理健康司併入另一個單位裡,將體制縮小到只需少數人就管得了兩個不同專業,我也只能說佩服我們台灣人一個當十個用的超人能力。美國在聯邦層級、州層級、以及城市的層級都有相對應的心理衛生單位,由上而下,心理健康的網絡層層展開,每年聯邦機構會制訂他們心理健康的目標,上行下效,也會收集社會大眾的心理健康資料,以做為訂定以後心理健康發展的方向,這樣的規模和體制,才是我們應該去思考和考量的吧。(華人心理治療研究發展基金會諮商心理主任洪偉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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